只欠2万元却被法院罚了10多万
无意间看到一则旧闻,融360小编以为,有必要跟大家做个分享。
这三个问题需要注意:
1. 许某只是担保人,欠款2万为何需要他来还?
对此,新闻中是这样表述的。“据淮安市洪泽区法院执行干警介绍,许某为其朋友提供2万元贷款担保,后因其朋友未能如期偿还债务,从而进入审判、执行程序;由于在执行中无法找到许某朋友本人,也未能查控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于是根据程序依法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许某强制执行。”
很明显,替人担保,别人跑了,债只能自己还。
此处融360小编必须提醒大家:担保有风险。另外,在为他人提供担保前,应该明确自己需要承担的担保责任,包括范围和担保时间,还应要注意量力而行。
注意,担保是法律行为。替人担保意味着,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时,担保人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2.法院对许某及其亲人进行罚款拘留是否合法?
我们来看看新闻中对于许某及其亲人的做法是如何表述的: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很明显,许某及其亲属的行为已触犯以上法律规定。
即便在三人被强制带回法院后,许某承认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亲属还主动到法院代其偿还了本息2.4万债务,但许某及其亲属抗拒、阻碍执行行为,确实非常恶劣,并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由此,法院依法对三人做出总计10.5万的罚款处罚,同时依法对许某女婿、亲家做出拘留15日的处罚规定。
可见,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后果是多么严重,大家切记莫要冲动,凡事冷静处理。
3.许某的损失由谁来弥补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也就是说,许某有权向其朋友追偿,要求对方偿还自己2.4万元本息。
除此之外,许某还可要求对方承担自己因履行担保责任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弥补自己在承担担保责任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
但问题的关键是,许某需要先找到朋友。
说到这里,融360小编就不得不啰嗦一句,“担保有风险,交友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