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省提名后可以定居其他省份别钻加拿大移民政策漏洞
不得不说,加拿大各省的省提名项目是在是太火爆了!由于申请的门槛比较低、审核的速度比较快、提名的成功率比较大,所以成为了当前国人申请移民的主要捷径!虽然按常理来说,申请省提名就需要在提名的省份定居,但是加拿大移民政策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如果你的省提名申请只是权宜之计,那么到底需要定居多长时间才能去别的省份开启新的生活呢?
根据加拿大宪法规定,每一位加拿大公民以及永久居民都有权利自由选择自己的定居地区,任何人都无法强制性要求你必须在加拿大的某一处地方永久定居。但是从省政府的角度出发,之所以设立了省提名的政策,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可以吸引更多新移民在省内定居发展,而且每一个省份的提名名额都比较宝贵且有限制,政府当然不希望占用这些名额的人仅仅以拿永居为目的,却没有在省内定居的意愿。
对于新移民来说,在成功拿到了永居绿卡之后,将会面临着要前往哪里定居?是否可以定居其他省份?等一系列的问题!当你的PR申请获批之后,将会收到一份居民确认文件,其中有一项内容为你打算居住的目的地城市,事实上你签署的并不是简单的意向,而是在省份内定居的承诺,并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如果你在收到了省提名之后就选择定居其他省份,省提名极有可能被撤回。但是如果在获得绿卡之后选择定居其他身份,那么你将会被《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所保护。
同时,在登陆的时候移民官也会询问你的居住地,如果回答的地方并不是获得省提名的地方,极有可能会拒绝发放给你绿卡,因为你不仅表明了不打算在省提名的省份内定居,同时还存在在申请的文件当中虚假陈述。
那么多久才能离开省提名的省份呢?其实加拿大移民政策以及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建议在省内定居至少两年之后再搬到其他地方,以证明自己的居住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