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457自雇移民会成为历史吗
澳大利亚移民局于2015年11月21日悄无声息地修改了内部针对457自雇的指引政策!据出国移民网观察移民百科,网上有很多移民公司对这项新政策的解读是认为这个新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阻止“为移民而创造的职位”,他们认为这意味着通过457签证自雇实际上已经不可行了。
原文如下:
Utilising 457 visas for self sponsorship
The use of the 457 program to self sponsor has effectively been closed by the addition in the 21 November 2015 stack update of the following policy statement:
Position created to secure a migration outcome (PAM3: Genuine Position)
Overview
The intent of the 457 program is to enable Australian businesses to temporarily fill short term skill shortages with overseas workers when they cannot find a suitably qualified or experienced Australian citizen or permanent resident to fill the position. The program is not intended to be used for non-citizens to establish a business in Australia and self-sponsor themselves; there are other visa pathways available for such purposes.
457签证项目的目的在于,当澳大利亚企业找不到合适的或有经验的本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为其工作时,可以临时从海外招聘技术工人填补短期职位空缺。
而不是让非本国公民通过该签证在澳大利亚建立公司并实现自雇,如果非本国公民有此目的,可以选择其他签证途径。
457自雇担保不可能成为历史
近日关于457自雇担保已成历史的报道,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移民政策的断章取义。理解公司法的人都知道,自雇,包括雇用亲属,无论在法理上,还是现实上都不可能被取缔。
理由一:自雇,在澳洲,无论是私人企业,还是上市公司都广泛存在。最近,鼎鼎大名的Woolworths提名自己的董事长出任CEO, 该公司的股价随即强势反弹。可见,市场并不反对“任人为亲”。又如Ashley ,另一澳洲上市公司,任总经理一职人的正是大股东的儿子,其最高学历也不过diploma。私营企业任人为亲的情况就更不必提了。所以,无***司法,还是移民法也不可能禁止自雇。
理由二:如果有朝一日,移民法荒诞无稽,要禁止457自雇担保,人们还是有很多的简单的技术“克服困难”。给移民局一个技术性击倒,几乎没有什么难度。隐形股东,sleeping director 只会越来越多。而移民局不可能不面对现实。移民局公布的防范手段,只限于查阅移民记录和公司登记历史,可谓杯水车薪。所以,从很多个案可以看到,移民官明确表态,不反对457自雇。
移民法真正,并一直反对的只是假担保,包括出钱购买职位和以自雇形式虚构职位的假担保。从去年末修改的法律可以看到,雇主出售457职位,已经列入刑事犯罪。表明问题已冰冻三尺。当然,在移民法上,与假担保相似的还有很多,如以移民为目的的假结婚。这些假作为都面临同样一个质疑,genuine的问题。
1997年10月13日至15日,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邀请了部分对麻将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在京开会,审定(规则(草案))。这个会议,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结束了麻将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无序时代,走人了竞技比赛的健康轨道。尽管只是一个草案,但其划时代的意义不容低估。
若全部的人都听牌,就没有额外支付,而任何人都没有成为听牌,也没有额外支付,于此且成连庄。荒牌的情形中,在场的供托点则留待下一局解决。
自雇担保与其他457担保一样,需要genuine position。简言之,就是需要一个真实的生意和一个真实职位,至少表面上,要做到逼真的效果。因为澳洲注册公司很容易,所以空壳公司,不花本钱下去做生意,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很难过移民局关。虽然,457并没有明文规定生意的规模大小,但自雇担保这条路并不合适多数人士。对于那些有生意头脑和家庭资金支持的人,会比较有利。甚至可以说,即使职位不真实,只要有不错的生意,澳洲政府还是相当欢迎的他们移民的。即使457最后被拒,也很有机会转其他投资类别的签证,如188A类。这就是为什么移民局在PAM3说:"there are other visa pathways available for such puposes"。
现在最弱势的想必就是那些无足够资金又想创业的留学生。这些人士应该才是占想走457自雇道路的大多数。虽然他们可能也意识到,他们势单力薄,自主创业尽管不太有利,但却不得不这样做。
解决方法一:不要浪费时间。留学阶段就要开始准备,做好市场调查,适时举旗“起义”。无论出发前,还是出发后,应当注意寻找同盟军。最好不要孤军奋战,但合作要找意志坚定的同盟者。现在的情况,往往要么孤军,要么杂牌军,最后溃不成军。
解决方法二:集液成球。让创业者们联合起来,组成一个457自救创业联盟。联合起来有至少有三大优势。
优势一,1+1大于2。个人公司,无论从投资额或营业额来看,往往太单薄,会受质疑。但如果几个或十几个志同道合的人团结起来所开的公司,业务即便简单相加,但规模也会令移民局另眼相看。因为,457并不禁止一间公司同时担保数人,实际上同时担保数人是经常有的,所以,合作几乎是有利无害的事。
优势二,互补长短,各显所长。即便无资金也不是致命的,有点子也很宝贵,三人行,必有我师。我做律师以来,遇见太多有资金没找到项目的人和有项目找不到资金或合作伙伴的人。如果这些人能有效团结在一起,其实就各取所需了。
优势三,更容易找到合适的合作者。每个人的朋友圈子都很有限。只要创业联盟有足够的人选,创业者就一定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
希望以上建议可以帮助这批想留下来的人,也希望有更多人关注他们。更希望大家对创业联盟构想提出更多的指导建议。真心祝福那些在457创业路上的朋友。